在江西省,关于未入住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有相关规定。依据《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》,已交付业主的房屋,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,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,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。而对于业主已接收房屋但未实...